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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開報紙、時常可見全版建案廣告照片,環境優美、非常吸引人。不過有議員發現,廣告跟現場實景差 很大;像是有的建案照片號稱獨棟聳立在森林中、面對萬坪公園,但實際卻是在密集的住宅區、或是距離公園還有一段距離,甚至有建案用仁愛路林蔭大道當底圖, 但實際建地根本不在巷弄裡,而且也不是位在仁愛路。這種廣告雖然都有標示合成示意圖,但字體往往小到、幾乎看不到。
TVBS記者謝曜州:「廣告裡建案獨立在一片森林,看起來環境相當不錯,不過事實上它根本在密集的住宅區。」
民眾:「它沒有森林,差很多,差還蠻,蠻大的。」
差 很大的還包括這個建案廣告,照片裡,面對萬坪大草原、獨棟聳立,但實景卻不是草原,而且左右大樓夾擊;還有這張,廣告綠景一覽無遺,但實景卻有高架橋,廣 告修圖修掉買屋重要資訊,取巧示意,還有這一種。TVBS記者謝曜州:「這廣告主打仁愛路的林蔭大道,不過事實上建地隱身在巷弄裡面,而且根本看不到仁愛 路。」
這些建案廣告都有標示合成示意圖,但有個實在小 到看不到,像是這個跨頁大廣告,標示居然是藏在卡卡角,而且字體顏色半透,辨識很吃力。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黃鈺生:「只要消費者認為有誤解,那麼他就 有可能違反消保法第22條或者是,公平交易法21條,他有引人錯誤之虞。」
過度美化、標示不明,算不算違規?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,要看整體文宣內容才能斷定,消費者買屋要詳閱契約、保存建案廣告,萬一有糾紛,才有機會自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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